山西晚報訊(記者 張磊)9月26日,山西晚報記者從省發(fā)改委獲悉,我省支持電動自行車、老舊營運貨車以舊換新有明確補貼標準。
今年,我省將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納入“2024消費促進年”活動安排,采取對電動自行車個人用戶“購一銷一”的補貼原則,對交回個人名下老舊電動自行車并換購電動自行車新車的消費者予以一次性500元補貼。鼓勵享受補貼的消費者購買符合《電動自行車行業(yè)規(guī)范條件》企業(yè)生產(chǎn)的合格電動自行車新車。若新車為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其電池應符合《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guī)范》(GB43854-2024)標準要求。省商務廳要進一步明確實施細則,通過競爭方式確定全省電動自行車換新服務平臺,平臺確定后由各市結合本地實際需求規(guī)范靈活對接使用,鼓勵相關企業(yè)整合上下游資源,開設線上線下專區(qū),提高補貼的高效性、便捷性和安全性。
對于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我省支持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類柴油貨車,加快更新為新能源貨車和符合國六排放標準的低排放貨車(包括柴油、甲醇、燃氣貨車)。報廢并更新購置符合條件的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8萬元;無報廢只更新購置符合條件的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3.5萬元;只提前報廢老舊營運類柴油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3萬元。在完成好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類柴油貨車報廢更新的前提下,按照《山西省落實〈空氣質量持續(xù)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晉政發(fā)〔2024〕7號)要求,適時開展我省國四排放標準營運類柴油貨車報廢更新有關工作。省交通廳會同省財政廳細化老舊營運貨車補貼標準和實施細則,組織各市落實好支持政策。
(責任編輯:梁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