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重要的“路權”之一--“先行權”
先行權就是交通參與者優(yōu)先使用道路的權利,“先行權”是最常被侵權的路權之一。最常見的場景是,有絕對先行權的主路直行車輛正常行駛,支路處卻突然有車輛并入主路,使得主路車輛不得不急剎車做出緊急避讓,如果剎車不及很可能出現事故,非常危險!

根據交通法規(guī)定,出環(huán)島的車輛是有先行權的,應該優(yōu)先于進環(huán)島車輛通行,有些自私的司機往往搶著在出環(huán)島車輛前通行,對于這種人我只有兩個字--鄙視。

“通行權”
我國高速公路上有時能看到一種“怪像”--寬達三四條車道的高速公路行駛最快的竟然是最右側的慢車道,經常能看到時速80-90公里甚至60-70公里的車吭哧吭哧占著超車道,簡直“占著茅坑不拉屎”,這時候后車想超車就只能右側超車、左右穿越,極易發(fā)生事故。

超車道顧名思義,是給想以較高車速行駛的車輛進行超車或行車時使用的。時速在110km/h(部分路段為90-100km/h,以實際指示標示為準)以下的慢車并沒有在超車道行車的權利。

任何社會車輛在應急車道上都是沒有通行權的,因為應急車道是留給救護車、救援車、消防車這些有絕對通行權和先行權的車輛使用的。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需要被罰200元和扣6分!